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信用卡不小心忘記繳費,下期立刻收到利息外加違約金,這合理的嗎?投資文宣或理專明明告知這個投資”穩賺不賠”,最後沒賺就算了,還賠了本金又花時間和精力,這到底是理專的問題?還是投資人的錯呢?難道理專都沒有責任,投資人只能自認倒楣嗎?金融消費或投資上的糾紛到底如何解決?三立《全民金融通》節目邀請了金融研訓院所長傅清源,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卓俊雄,教民眾如何處理金融糾紛。
▲▼三立《全民金融通》節目,討論「金融消費爭議」,教民眾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圖/截自《全民金融通》影片)
針對民眾常發生的信用卡遲繳約違約狀況,卓俊雄指出,民眾在申辦信用卡時,發卡銀行會以合約跟持卡人約定未依約繳款時的違約金跟利息,且金保法有規定銀行必需要用通俗的語言,讓民眾充份理解合約內容,因此民眾在簽下合約前務必要看清楚,一但簽下合約,雙方已經成立信用卡契約的法律關係,意指同意銀行審核後發卡,雙方皆要受到約定條款的拘束,因此銀行依約定條款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跟利息是合理的。若是面臨銀行說明或標示不清,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才會進行處理。若僅是違約金額不合理之申訴,恐會落於定價政策之範疇,不屬評議中心所得受理之範圍。因此,他也提醒民眾,銀行會將遲繳紀錄報送聯徵中心,所以會影響持卡人的信用紀錄,持卡人務必要謹慎。
針對民眾的投資爭議,傅清源認為,現行的金融法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分嚴謹,要求理專必須要充分了解客戶的投資屬性,並且據實處理、依法行事。而民眾在投資前,也有義務了解投資的相關規定,才能大幅降低金融爭議的發生。若遇到理專不當推銷,建議可以錄音來自保,證明自己其實對這類商品投資是有提出疑慮的,這時候就可以將相關證明提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他也提醒,所有投資商品都是有風險的,並非穩賺不賠,一般報酬愈高所伴隨的風險也愈高,所以大家在投資前,必須要考量自己承擔風險的能力,切莫衝動投入。卓俊雄補充,過去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得確是有受理過招攬爭議,也有評定過一些招攬不實的案例,並以情節輕重及損害金額,認定金融機構該賠償的金額。建議民眾,在進行金融交易前,可先上評議中心網站蒐尋相關案例作為參考。
鑒於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日益普遍且多元,金融消費交易糾紛頻傳,若循司法途徑救濟不但曠日廢時,所耗費之成本亦不符經濟效益。因此,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因應而生,舉凡消費者在金融、證券、保險、基金、信用卡、期貨等交易發生金融相關消費爭議,如權益受損或招攬不當等,可尋求具金融專業且能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的爭議評議機制,獲得應有之保障。卓俊雄說明,民眾遇金融消費爭議之申訴流程,可先向往來的金融服務業申訴;若超過30日未獲回覆或不接受業者處理結果,金融消費者皆可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消費者若欲諮詢金融消費爭議,可撥打0800-789-885金融消費爭議免費服務專線。
▲▼金融研訓院所長傅清源、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卓俊雄,教民眾如何處理金融糾紛。(圖/截自《全民金融通》影片)
【信用卡回饋改規則 寄e-mail就算有通知?】
銀行變更回饋方式是否合理,須視雙方當初申辦信用卡時的約定條款如何訂定。一般回饋或贈送多是短期促銷活動,且成本多在發卡公司,因此,銀行都會在申辦合約上註明銀行保有變更之權利,同時要求消費者留下通知方式,所以消費者並無權益受損之虞。若民眾擔心email通知方式被擋信、收不到,則可在申辦時勾選紙本通知,或核卡後去電變更通知方式,這是使用者的權益。
【投資型保單虧損 應該怎麼處理?】
投資型保單本身除了保險之外,絕大部份在於「投資」,因此,也有其風險。若選擇投資的標的表現不如預期,建議尋找求當初招攬的業務員或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討論是否轉換投資標的或辦理停損。
▲▼上班族請教專家金融交易糾紛怎麼辦?金融懶人包提供「懷疑自己被坑了嗎?遇到金融糾紛可以這麼做!」的訊息。(圖/截自《全民金融通》影片)
【金融懶人包】
懷疑自己被坑了嗎?遇到金融糾紛可以這麼做!
當我們對日常生活中的金融消費,像是存款、貸款、信用卡、投資、或者保險⋯⋯等金融商品產生爭議或是糾紛時,往往會因為畏懼打官司,上法院曠日廢時而不了了之。
其實目前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當有金融商品糾紛時,可以利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免費評議,透過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最快只需要4個月,就可以得到評議的結果,即可強制金融服務業接受評議。
金融服務業,舉凡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票證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金融服務業都包含在其中。
只要有任何金融糾紛或不清楚如何申訴處理的時候,都可以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789-885,皆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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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