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吳姓管委會主委,2017年與一名婦人發生爭吵,竟然就直接在社區大門前辱罵婦人「跟張淑晶一樣」等語句,檢方事後將他起訴,吳男庭訊時堅持自己無罪。但法官裁定,吳男已經造成貶損對方名譽的事實,以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高等法院日前也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吳姓主委罵婦人張淑晶,遭到法院判處拘役50天。(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是發生在前年9月28日上午11時,吳男稱婦人並非社區住戶,堅決不讓她進入,而婦人則是堅稱「權狀的名字是我弟弟」,吳姓主委暴怒之下,直接說對方時常「亂檢舉」、「勒索住戶」,兩人隨即爆發激烈口角衝突,吳男在爭吵期間,還罵出「這種人跟張淑晶一樣,肖查某」、「告訴妳不是發瘋就有用」等話語。
檢方事後認定,由於案發當時現場還有許多住戶在旁,吳男的行為已經貶損婦人名譽,於是以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吳男庭訊時堅決否認自己有罪,並強調沒有侮辱婦人的意思,只是因為婦人不時騷擾打樓住戶安寧,甚至還有追趕住戶,他只是針對可受公評的事項發表評論。
不過,法官卻認為,吳男辱罵婦人「張淑晶」、「肖查某」等字眼,顯然是將她比喻為新聞人物「張淑晶」,主觀上具有貶損婦人名譽的意思;而客觀上,婦人遭到吳男比喻為「張淑晶」,亦足以減損婦人人格及社會評價,與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最後依法判定吳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高等法院日前也駁回上訴,維持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而用「張淑晶」三個字罵人為何有事?是因為張淑晶是社會事件名人,她從2013年起就在租賃契約上動手腳,以學生、單親媽媽、弱勢族群為目標,除利用嚴苛契約加碼收押金外,只要房客敢退租,她就索取高額賠償金。然而張女儘管官司纏身,但據傳她近日又以化名帳號「福營annie」重出江湖,以惡房東的行徑坑殺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