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2016年12月間,一名44歲的張姓男子,駕駛懸掛偷竊車牌的租賃車,先到新北市某摩鐵,與應召女小美(化名)相約性交易,不過當小美一進門,卻遭張男持電擊棒恐嚇,表示要用手銬、膠帶綑綁手腳,接著載著無法抵抗的小美到桃園某摩鐵,逼女方口交接著性侵得逞,之後還搶劫她身上的8000元揚長而去,小美事後哭著向朋友求救、並報警處理。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盜強制性交、竊盜等罪嫌將張男起訴。
▲小美指證歷歷,張男被檢方依法起訴。 (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張男當時開著租賃來的汽車,卻懸掛偷來的車牌,到新北市林口區某摩鐵,與應召女小美相約性交易,沒想到小美進門後,卻遭張男持電擊棒恐嚇,聲稱拿「膠帶封嘴、手銬銬手腳」等等,小美嚇得不敢反抗,被張男載往桃園市某摩鐵,進門後被強壓制在床上,先被強逼口交之後性侵得逞,且張男還搶走她皮包裡的8000元,之後將她丟包在新北市的三重交流道上。
小美獲釋後向友人求救並報警,警方循線將張男逮捕,但張男到案之後卻否認有性侵,還聲稱自己「心臟有裝支架」拒絕測謊,也否認有搶劫。但因為小美指證歷歷,且小美友人也出面作證表示,當天小美情緒激動、驚恐,有吐露遭人搶劫、性侵一事,於是便陪同小美報警處理,並提出醫院驗傷報告、通過測謊證明,檢方今依強盜強制性交、竊盜等罪嫌將張男起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