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華隆集團創辦人翁大銘的雙親雖然都已去世,但遺體卻遲遲未下葬,都仍擺放在位於台北陽明山的豪宅內,不僅引發外界猜測,更遭到擁有該豪宅產權的國華人壽提告,雙方因此纏訟多年,判決不斷變更,最新更一審判決出爐,判翁大銘大媽翁張妙貞的家屬,需依每月6萬1千元的房租費用,繳給國華人壽共512萬元租金,全案仍可上訴。
▲翁大銘大媽翁張妙貞過世後,遺體仍放在陽明山豪宅內。(圖/資料畫面)
據《ETtoday》報導,翁大銘的父親翁明昌在42年前過世後就未下葬,遺體經福馬林處理後,保存在陽明山豪宅中,而翁大銘的大媽翁張妙貞在2011年也過世,遺體經其弟張顯良處理後,也安置在陽明山豪宅,當時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社會關注,不少流言甚囂塵上。
但隨著國華人壽被安定基金接管,清查資產時,發現國華人壽已經購入該棟豪宅,並認為張顯良並未經過同意,就將翁張妙貞的遺體安放在豪宅中,於是提出告訴;原本士林地院簡易庭判決,翁張妙貞的遺體需搬離,也要付每月8808元占用房屋的費用,但高院卻逆轉,認為翁大銘與國華人壽有借貸關係,因此有權使用豪宅,判國華人壽敗訴。
國華人壽不服再上訴,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後,又回到高等法院,最新更一審結果出爐,認定張顯良未經國華人壽同意就將翁張妙貞放置在豪宅,判決因付每月6萬1千元的房租,從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共需付出5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