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台鐵之狼」之稱的胡姓男子,經常在台北車站地下街附近鎖定女子襲胸、襲臀,早有性騷擾、公然猥褻等前科紀錄。未料,胡男強制治療後並未見效,日前又在台北車站及萬華車站附近,對2名高中女生襲胸,台北地檢署再依性騷擾、妨害自由等罪起訴。
胡男曾在2015年3月8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地下街,向坐在階梯上的一名女子討錢,胡男要不到錢竟伸手抓她胸部一把;同年4月5日上午,胡男同樣在地下街向另名女子要錢,接著再趁機摸胸逃逸;5月11日胡男故技重施,另在忠孝西路某大樓騎樓,再對另名女子襲臀。
3名女子都提告,台北地院將他判刑1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為歷來性騷擾案判刑最重的案例。
▲台北車站地下街商場。(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