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又有2人因參與2016年香港旺角騷亂而被判入獄。被告容偉業、袁智駒先前被法院裁定暴動罪、襲警罪、縱火罪成立後,今(9)日下午被高等法院判處監禁3年。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法官宣判時說,此案性質非常嚴重,不論2名被告是否有預謀犯案,他們都在現場停留了近8小時,對事情發展有一定掌握,可見他們在事件中頗為活躍,犯案非一時衝動。
法官說,參考香港與英國的案例,任何人都不能以非法手段行使其言論和集會自由,對於類似案件,法庭一般都會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2016年2月8至9日農曆大年初一深夜至初二凌晨,本土民主前線在旺角發起集會,表示要維護違法經營的路邊攤販,阻止他們被取締。但之後演變成騷亂,數百人以磚頭等東西襲擊警員,雙方發生衝突,造成約130人受傷,包括約90名警員。
其後,警方逮捕了超過60人,至今約有30人被定罪,主要罪名是暴動罪,其中有人被判監禁7年。
▲旺角騷亂,警察與民眾爆發衝突。(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旺角騷亂發生後,本土民主前線核心成員黃台仰逃離香港,目前去向不明;另一名參與者李倩怡在被捕及交保後逃往台灣,已被法庭下令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