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參加苗栗立委補選的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昨(22)日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自爆過去曾在客運上對女乘客襲胸、在夜店裡有不當的肢體碰觸等,今(23)日上午,陳為廷「神隱」,派競選團隊發言人陳冠宇代為發言,陳冠宇表示他們原本也都不曉得,陪同受訪聽到的時候,皆相當震驚,但他強調陳為廷此舉,就是要接受社會的檢視。
陳為廷當年襲胸的起訴書曝光,起訴書中指出,2011年7月5日晚上8時許,當時陳為廷20歲,在新竹市光復路清華大學前,搭乘鄒姓司機所開的新竹客運前往台北市,途中見鄰座的被害女子熟睡,趁女子不及抗拒,以左手撫摸女子胸部得逞,女子驚醒後馬上向司機呼救,並致電給母親求援。當時鄒姓司機將客運開至台北市重慶北路3段的派出所,被害女子則由母親的陪同下報警。
檢警偵訊時陳為廷坦承犯行,經被害人同意後寫悔過書道歉。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在當年的11月28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給與緩起訴處分,之後陳為廷也繳了1萬元進國庫,並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