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珩、田仁翔/台北報導
只偷拍女生大腿,這樣竟然無罪嗎?根據台灣現行法規,只拍腿,沒有拍到隱私部位,加上腿的部位照,很難找到被害人是誰,地點又在公開場合的話,基本上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民眾覺得不舒服,警方可以性騷擾的方式來處理,但如果偷拍狼找方法鑽法律漏洞,恐怕不少女性都要提心吊膽。
炎炎夏日,短裙、熱褲隨處可見,辣妹露出修長美腿,走在街上很難不偷瞄一眼,但有人卻是直接拿起鏡頭鎖定偷拍。
記者王家珩:「民眾像這樣子在外頭,用手機或是相機偷拍美腿,像這樣的照片沒有拍到隱私部位,又很難找到被害人,地點在公眾場合,很難構成妨害秘密罪。」
▲偷拍腿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
明明被偷拍了卻無罪可罰嗎?因為腿是肉眼就能看到的部分,不涉及個人隱私,而且只拍腿,被害人是誰?又有多少難以辨認?尤其選在人來人往公開場合,說在拍照怎會觸法?
▲有人開社團大膽分享偷拍照片。
所以偷拍狂專拍美腿,還有人開社團大膽分享偷拍照片,完全不怕,根本游走在法律邊緣。
民眾:「不合理阿,覺得他是個變態的行為。」「會覺得有點氣憤,還是會侵犯到人的隱私,畢竟就是那個女生或是我們自己的身體。」
▲有心人士大鑽法律漏洞。
依照現行法規,如果對方使用像針孔故意喬角度偷拍才違法,屬於妨害秘密罪,但單單用手機或是相機偷拍,民眾覺得不舒服,能用性騷擾的方式處理,光拍腿不犯法,有心人士大鑽法律漏洞,所以女生碰到夏天,想穿短裙、短褲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整理:實習編輯張庭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