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國小男老師涉嫌在4年前性侵班上的小六女學生,造成被害女學生嚴重心理創傷,直到去年接受心理輔導才向老師透露此事,讓「狼師」惡行曝光,但男師到案後竟否認犯行還辯稱是遭報復,檢方認為男師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已交由彰化地院審理,今年2月該名男師也已被解聘;而被害女學生家屬除了向男師提告求償,也向校方提出450萬元的國家賠償。
▲小六女童遭班導師性侵,隱忍4年才向輔導老師透露,揭發狼師惡行。(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在彰化一所國小擔任班導的42歲男老師,涉嫌於2015年間,在校園圖書館內對當時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學生伸狼爪,對其撫摸、親吻、襲胸等,甚至以手指侵入其下體得逞,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成為她揮之不去的陰影,直到去年女學生國中畢業前,才向學校的輔導老師透露隱忍4年的「傷疤」,老師隨即透過校方通報,將狼師送辦,校方同時組成性平小組調查,認定老師行為已違反性平法的「性侵害」規定,於今年2月依法解聘處分。
檢方調查還意外發現,在這名男師的手機裡和隨身碟內,竟還藏有幼女的私處和日本情色三級片等,但男師到案後卻否認犯行,辯稱是遭學生惡意報復,一指私處照片是自己妻女的,不過男師在進行測謊時並未通過,而被害女學生則是測謊通過,檢方認為,男師惡行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創,犯後還未坦白認錯,態度惡劣,毫無悔意,因此將男師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目前交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
而被害女學生的母親除了向男師提告求償,認為校方也有所責任,因此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書,求償450萬元,教育處已督請學校依「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組成國家賠償事件小組進行審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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