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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到忘記?士林夜市置物櫃藏槍彈 天道盟幫眾遭判3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天道盟北山會曾姓成員,去年間因陳姓友人為了抵債,將改造手槍及子彈轉交給他,曾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遂將槍彈放入士林夜市地下美食街投幣式置物櫃,孰料,北市府市場管理處進行置物櫃更換作業,無意間搜出這批違禁品,檢警循線逮捕曾男,士林地院昨依照非法寄藏具殺傷力槍枝罪判他3年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管理公司清理士林市場的置物櫃時,赫見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14顆,隨即聯繫警方前來採證。(翻攝畫面)

▲警方在置物櫃及改造手槍上採到曾男指紋。(圖/資料照)

曾男供稱,去年2月間,他向經營刺青店的陳姓友人追討3萬多元債務,但對方無力償還欠款,只好交付改造手槍1把、改造子彈10顆及制式子彈4顆等違禁品,等同是這筆債務的擔保品,他隨即將槍彈分別放進士林夜市地下美食街第76及135號置物櫃,未料才過1個月,陳男便因故身亡。

去年6月28日,北市府市場管理處清查置物櫃時,赫然發現這批槍彈,嚇得趕緊打電話報案,警方在改造手槍採到指紋,而且槍枝經送驗後確認有殺傷力,專案小組循線逮獲曾男;曾男表示,陳男建議他把放進置物櫃,但一格塞不下所有東西,他才會分成兩格存放,陳男死後沒人去拿槍,他亦不知如何處理,交給警察又怕要擔罪。

法官認為,曾男早知槍枝具備殺傷力,而且並非玩具槍或道具槍,才會同意陳男抵3萬元債務,並且受託代為藏放,陳男因故身亡後,他亦未向警方報繳,對社會治安有潛在危害,遂依非法寄藏具殺傷力槍枝罪判曾男3年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50天,全案仍可上訴。

管理公司清理士林市場的置物櫃時,赫見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14顆,隨即聯繫警方前來採證。(翻攝畫面)

▲曾男存放在置物櫃內的改造手槍。(圖/資料照)

管理公司清理士林市場的置物櫃時,赫見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14顆,隨即聯繫警方前來採證。(翻攝畫面)

▲曾男存放在置物櫃內的改造子彈及制式子彈。(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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