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溫翠蘋妹妹在李姓業者說服下購買睡蓮產品治癌,但仍病逝,溫翠蘋控告業者詐欺正審理中。宜蘭縣衛生局以誇大醫療廣告開罰,業者興訟抗罰,法院認定開罰有理,判業者敗訴。
▲溫翠蘋妹妹在李姓業者說服下購買睡蓮產品治癌,但仍病逝。(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李姓業者在假日農夫市集,或在網頁、LINE群組公告並舉辦名為「蓮花茶會」活動,宣傳、銷售睡蓮產品。
溫翠蘋妹妹Jessica參加民國106年1月間的「蓮花茶會」活動,李姓業者得知她受乳癌所苦,竟宣稱睡蓮相關產品有消炎、提供身體正能量、癒合傷口等功效。Jessica陸續支付計新台幣100多萬元,購買睡蓮原精等產品後,同年3月底因乳癌急遽惡化去世。溫翠蘋向李姓業者提出刑事告訴。
宜蘭縣衛生局認定李姓業者製作的「淨水琉璃-睡蓮食品系列」等產品摺頁廣告,及設置「淨水琉璃睡蓮有機農場」網站刊登產品廣告,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廣告涉及宣傳醫療效能,陸續開罰共計新台幣264萬元。
李姓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並主張,衛生局加重裁罰認定他傳遞不實訊息,使Jessica放棄化療、延誤就醫並非事實。
他不曾宣稱睡蓮產品可治療癌症,他只是直銷商,這些廣告雖然有提到抗菌、抗炎,但與「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規定不符,主張衛生局裁量不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溫翠蘋曾致電詢問李姓業者有關膠囊產品作用、對癌細胞有何幫助時,李姓業者答稱,膠囊是磨碎的蓮花,對癌細胞來講是一個正能量,能消炎,Jessica吃更多,因為她狀況更危急。
法院認定,衛生局對李姓業者開罰並無違誤,判他敗訴,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一審宜蘭地方法院去年底依詐欺罪,判李姓業者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目前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