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影帝傑佛瑞羅許2017年遭小報「爆料」,不當肢體接觸女演員,他反控報紙誹謗。聯邦法院今天判他勝訴,應得287萬澳元(約新台幣6200萬元),刷新澳洲誹謗賠償紀錄。
▲奧斯卡影帝傑佛瑞羅許(圖)2017年遭小報爆料不當肢體接觸女演員,他反控報紙誹謗。聯邦法院23日判他勝訴。(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Martin Kraft,CC BY-SA 3.0)
雪梨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2017年報導,傑佛瑞羅許(Geoffrey Rush)參與雪梨劇團(Sydney Theatre Company)2015-2016年莎士比亞戲劇「李爾王」(King Lear)演出時,對同台女演員有不當肢體接觸。報導宣稱,劇團曾接獲相關投訴。
聯邦法院認定報導內容是「輕率、不負責任的煽情報導」。下級法院先前已判傑佛瑞羅許勝訴並裁定部分賠償金後,每日電訊報持續上訴,結果換來澳洲史上針對個人誹謗相關罪名的最高賠償金額:287萬澳元。
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審理過程中,傑佛瑞羅許曾提議對方支付5萬澳元和解。
傑佛瑞羅許1997年以「鋼琴師」(Shine)一片榮登奧斯卡影帝,也是同時獲金球獎、艾美獎和東尼獎肯定的少數明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