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花蓮報導
本月19日,花蓮縣富里鄉一名34歲的彭姓女子,因身體長期不適,因此在家人陪同下,到某宮廟問事尋求宗教協助,該宮廟的68歲江姓廟公表示,彭女身上有「15個冤魂纏身」,必須用「鞭炮炸鬼」才能解決,事後彭女因身體多處灼傷,頸部、手部及大腿多處二度燒燙傷,疼痛不已於是自行就醫,並在21日到警局提告,怒控江姓廟公未經她同意,就在她身上點燃鞭炮,造成多處灼傷,但江男卻供稱,是彭女同意接受他的「祭改」方式,且沒收取任何費用,雙方各說各話,警方訊後依過失傷害罪將江男送辦。
▲彭女因身體不適到宮廟求助。(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彭女控訴,當天她前往宮廟問事,江男指稱她身上有「15個冤魂纏身」,還說要用鞭炮綁全身,並點燃「炸鬼」才能解決,之後竟點燃鞭炮,讓她當場被炸得渾身是傷,且事後江男雖然讓她塗藥和冰敷,但仍堅持做完1小時法事。當天返家後,彭女發現頸部、手部及大腿都有多處灼傷,還出現許多水泡、疼痛不已,因此到醫院就醫治療,就診後發現全身有6%遭到二度灼傷,甚至恐會留下疤痕,讓她氣得到警局提告。
▲彭女遭鞭炮灼傷怒提告。(圖/翻攝畫面)
但江男到案後供稱,當時彭女上門求助時,同意接受他的「祭改」方式,且「鞭炮炸鬼」是他的獨門法事,事後也沒向彭女收取任何費用,稱並非強行將鞭炮綁在彭女身上,雙方因此事互相控訴,警方只能依法辦理,訊後將江男依過失傷害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