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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僥倖!酒醉睡醒仍超標!宿醉開車恐吃公共危險罪

▲大安分局拍攝微電影宣導宿醉開車仍有超標危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不得駕車,違者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期駕駛執照1年至2年,幾乎是世界最嚴格的標準。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為此拍攝創意微電影,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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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仍超標!宿醉開車恐吃公共危險罪。(圖/翻攝畫面)

酒駕致死意外頻傳,除了行政院今年3月底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加重酒駕刑責外,台北市大安分局也為此拍攝創意宣導短片。故事以兩名中年男子為主角,在同學會聚餐飲酒、聊天到深夜,結束後便各自找酒後代駕返家。不料,隔天早上駕車時,卻被警察攔下要求實施酒測,才發現酒測結果竟然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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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仍超標!宿醉開車恐吃公共危險罪。(圖/翻攝畫面)

微電影中提到,部分民眾已有酒後不開車觀念,卻忽略了「宿醉」的威力!以為一覺醒來昨夜的酒就退了,但其實體內仍殘留酒精。依據刑法第185-3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之規定,酒測值達0.15mg,且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涉有違反公共危險罪案件,屬公共危險罪,將移送法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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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仍超標!宿醉開車恐吃公共危險罪。(圖/翻攝畫面)

大安分局表示,睡覺不見得能完全解酒,還是有可能殘留酒精,一旦超標或發生車禍,仍要依法處罰,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實習編輯:卓芸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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