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紹伯、陳子揚/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2013年被檢警誤認是竊賊起訴,當時他覺得蒙冤受屈以死明志,而監察委員事後也對承辦的檢察官及員警提起彈劾,員警被懲戒休職一年,而檢察官竟然無須懲戒,這就讓外界認為,為何同樣一件案子會有兩種標準。
▲陳姓男子去超商買飲料,卻被誤當竊賊起訴。
陳姓男子到超商買飲料,沒想到卻陰錯陽差被檢警認為是偷竊嫌犯,最後甚至還將他起訴,陳姓男子之後錄下遺言,以死明志。
已故陳姓男子(2014.06.20):「我想到很痛苦,沒有人幫我伸冤,希望這社會有一點正義感。」
▲陳姓男子寫下遺言,以死明志。
這起發生在2013年的舊案,其實真正的嫌犯當時正在200公尺外的超商偷取遊戲光碟,儘管陳姓男子提供結帳發票做出不在場證明,但兩地出入時間相差9分鐘,檢警因此不採信證據,將他起訴。
陳姓男子家屬(2014.06.20):「為什麼我們家屬不能聲請國賠?難道我們要自己默默承受嗎?平白無故被人家冤枉,我們這些死老百姓根本就沒有一點價值啦!」
家屬當時心痛召開記者會,因為監視器畫面就能看出端倪,對比兩人穿著,嫌犯戴著花紋帽、穿著深色外套,陳姓男子則是草綠帽、搭配白色上衣,就連鞋子也都有明顯差異。
▲嫌犯與陳男穿著,有多處明顯差異。
今年2月警方在基隆海關破獲市價24億元的海洛因,承辦的檢察官就是起訴陳姓男子的詹騏瑋,雖然他和員警粘峻碩兩人,在2018年都被監察院認為草率起訴,提起彈劾,但結果卻差很大。
板橋分局員警粘峻碩判決休職一年,不過詹騏瑋經過職務法庭審理,最新的判決結果竟是無須懲戒。
▲檢察官發出聲明,對陳男之死深表遺憾。
律師丁昱仁表示:「民眾可能會質疑說,職務法庭都是法官、司法官他們組成的,他們都是同一個圈圈裡面,可能會有官官相護的問題,一般民眾或是非專業領域的人,他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也不知道檢察官哪裡有做錯。」
法界人士點出問題點,而檢察官得知結果也發出聲明,感謝職務法庭調查,另外對陳先生的過世也深感遺憾。但6年前陳姓男子不惜以生命證明清白,現在承辦的檢察官卻全身而退,只有基層員警遭停職處分,讓家屬不禁想問這標準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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