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有「早餐店殺手」之稱的46歲劉姓女子爭議不斷,打著求職的名號真詐財,看準部分早餐店和小吃店老闆並未確實替員工投勞健保,自2015年起陸續向雙北逾百家早餐店應徵,成功得到工作後開始擺爛,等到自己被開除,再申請勞資調解甚至提告,至今劉女已申請132個案件,勞資調解成功約50件,共獲得調解金約15萬元,就連知名「永和世界豆漿大王」也受害,自此後成為眾多老闆避之唯恐不及的對象。
▲劉女2年來獲賠償金約15萬元。(圖/資料照)
●怒告世界豆漿非法解僱 工作8天要25萬
劉女2015年10月開始在世界豆漿大王擔任店員,不過因工作態度不佳,甚至與客人起衝突,僅工作8天就遭店家以不適任解雇,事後劉女主張店家非法解雇,稱店家未依法給予工資、加班費,也未辦理勞保,總共求償近25萬元。
新北地院考量到劉女上班工作態度不佳、與同事間相處差,認為女子確實不適任,判決店家解僱合法,但店家仍須付給劉女2天的假日加班費、資遣費和少付的工資,總計1893元。
▲劉女曾到知名豆漿店「世界豆漿大王」應徵。
●小吃店上班21天開口要30萬 告同事作偽證
劉女2016年1月9日起任職周記麵食館,同月29日被告知不必來上班了,沒想到她竟跑到北市府勞動局申請不當解僱勞資爭議調解,提出想要回到麵食館上班,認為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資方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及不當解僱爭議期間的工資,共計30萬3985元。
周記麵食館則說,劉女無法適應工作內容,主動提出離職,雙方當日取得了共識,給付9日至29日工資14600元後,雙方終止勞動契約。麵館女員工也出庭證稱,原本店長說做到這周結束,但劉女自己回做到今天好了,雙方本取得共識,但劉女隨後又去盧,不然繼續做好了,不過店長卻未同意,堅持做到今日,並結算薪水給她。
台北地院判劉女敗訴,沒想到劉女竟又跑到地檢署,控告女員工涉犯偽證罪,案經檢方調查後,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劉女在煎台前大摔食物,態度囂張。(圖/資料照)
●早餐店老闆娘怕惹麻煩 簽假名反被告
2017年3月間,劉女前往中和區一間早餐店任職店員,但短短4天就遭解雇,劉女跑去新北市勞工局聲請糾紛協調。第一次調解時,紀姓老闆娘為擔心惹上不必要麻煩,在調解文件簽上假名,後來勞工局安排第二次調解,紀女卻簽了真名,被劉女發現後怒告,新北地院量紀女認罪且無前科,今依偽造文書罪判她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