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巴基斯坦籍47歲男子納斯(NASIR),於2016年間在台北市西門町搭訕女子小玉(化名),納斯得知小玉罹患思覺失調症,竟藉機將她帶至飯店強行性侵得逞,期間小玉反抗還遭痛毆,由於2人登記休息,但因逾時遲遲未退房,經櫃台致電都未獲回應,遂報警協助破門,沒想到警方一破門驚見強暴惡行,讓眾人拳頭都硬了;高等法院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巴基斯坦籍男子搭訕女子帶至飯店休息,求歡遭拒竟毆打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納斯於2012年間以探親名義來台居留,2016年9月29日上午10時許,他在西門町看見獨自閒晃的小玉,便主動上前搭訕,進而得知小玉患有思覺失調症,納斯竟心懷不軌,先是與小玉牽手逛街,到了下午5時許,2人行經某飯店門口時,納斯便提議到飯店休息;2人進房後,納斯則隨即向小玉求歡,但小玉因2人才初次見面,加上正逢生理期而拒絕,但納斯卻仍不顧其反對,竟痛毆小玉,再將其強壓在床,強迫她口交,最後強行性侵得逞。
由於飯店人員發現2人退房逾時,經多次打電話催促,並上樓詢問都未回應,飯店人員只好報警協助破門,但沒想到門一開就看到納斯強壓在衣衫不整的小玉身上,小玉看到警察到場,隨即大哭求救,警察與飯店人員見狀趕緊衝上前將2人分開,將納斯逮捕送辦,而警方調查發現罹患有精神疾病的小玉,竟是失蹤協尋人口。
小玉供稱,當時僅是想休息一下,並不想剛認識就發生關係,且當天正逢經期,但納斯仍強行硬上,甚至強壓毆打,小玉並指「雖然我不是第一次性交,但是我不會想跟他第一天就這樣」;納斯則否認性侵犯行,辯稱不知小玉患有精神異常,並指小玉若有精神異常怎能完整敘述案發過程,還嗆「我是個男人,是女生強迫我做的」。
一審法官認為,納斯涉犯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因此將他重判8年徒刑;納斯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仍認定納斯犯下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考量他犯後態度不佳,且未與小玉達成和解,惡性重大,因此仍判8年徒刑,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