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3個人的人生因為一場車禍全變了調...就在大學畢業前夕,鄭姓男子搭乘張姓友人所騎乘的機車,不料當兩人行經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上時,張男突逆向穿越路口,結果遭一輛由邱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超速撞上,鄭男當場飛出去頭部墜地重創,送醫搶救後雖撿回一命,但從此變成輕度智能障礙,智商僅剩62。好好的孩子變成這樣,鄭男雙親無法接受,於是向張男、邱男提告求償,經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兩人有肇責,因此判他們應連帶給付1518萬多元給鄭家,仍可上訴。
▲男大生畢業前夕搭機車遭撞,從此智商僅剩62。(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在2015年5月18日的晚間,當時就讀大學4年級的鄭姓男大生乘坐張姓友人所騎乘的機車,而就當他們行經溪州鄉中山路由南往北方向時,張冒然地逆向穿越道路口行駛,而當時開著車的邱男速度相當快,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導致坐在後座的鄭男直接噴飛摔倒在地,頭部重創併發硬腦膜外出血等。鄭男事後被緊急送醫搶救,雖保住了一命,但智力就此退化到剩下62,且還有情緒障礙問題,包括焦慮、記憶力退化和脾氣無法控制等,生活從此變得需要有人在旁照護。
即將大學畢業展開另一個人生的鄭男,沒想到在畢業前夕遭遇橫禍,雙親除了不捨、難過外,也非常無法諒解騎車載寶貝兒子的張男以及肇事的邱男,事後對兩人提告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喪失工作能力損失等,總計高達1800多萬元。朋友搭乘自己的機車出意外,張男事後表示相當懊悔、愧疚,強調會盡力彌補對方,但對於鄭爸爸、鄭媽媽要求的賠償金額,張男無奈表示「真的太高」,自己經濟能力不好,根本負擔不起。
至於開車的邱男,他除了直指這起車禍是張男突竄出,導致他無法閃避撞上外,對於求償金額也覺得沒辦法接受,認為真的「過高」,所以懇請法官酌減。對此,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該路口設有閃黃燈,但邱男行經時並沒有減速,是肇事的次因,而張男逆向行駛穿越道路則明顯違反交通規則,是肇事的主因,經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車禍鑑定認定,張男因負擔65%的責任,而邱男應負擔35%的責任,加上法官評估鄭男車禍後須有人照料、看護,且已喪失工作能力,最後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鄭家1518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