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苗栗報導
苗栗市1名37歲的溫姓男子,先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真(化名),數天後就帶對方到摩鐵嘿咻;孰料,溫男只想一夜情,小真卻要一生承諾,溫男懶得與小真爭吵,索性將對方拉下車後離去,事後小真怒提性侵、傷害等告訴;針對強制性交部分,檢方予以溫男不起訴處分;至於傷害罪部分,苗栗地法院判溫男拘役50天。
檢警調查,去年9月初,溫男利用交友軟體認識小真,9月8日凌晨時分,他便開車載小真到摩鐵過夜,2人也在房間內發生性行為;當天上午退房後,2人在車上聊到對彼此的看法,溫男表明自己只是想一夜情,小真卻想要一生承諾,2人當場大吵一架。
溫男懶得與小真爭執,直接將車停在路邊,並要求對方下車,但小真不肯就範,溫男便從駕駛座下車,走到副駕駛座旁開門,再一把將對方拉下車,小芬 當場跌落在地,溫男立刻上車加速離開;小真不甘平白受辱,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
針對強制性交部分,檢方勘驗2人通訊內容等證據,認定小真與溫男是合意性行為,因此予以溫男不起訴處分;至於傷害部分,小真被溫男強拉下車,並造成她頸部及背部挫傷,認定溫男事證明確,檢方遂依傷害罪將他起訴,並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溫男因不滿小真言語及舉動,不顧對方身體安全,強行拉扯小真下車,導致對方因此受傷,所為實不足取,加上他尚未與小真和解,遂依傷害罪判溫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溫男與女網友發生一夜情後,竟將對方拉下車後離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