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傳播妹,去年底到一間飯店內陪男客「伴遊」,事後她提告指控,原本兩人說好只能「摸摸抱抱」,男客卻獸性大發用手指性侵她,更強行肛交,檢方調查時,發現事後兩人互動正常,她身上也沒有反抗的傷痕,而且從她肛門取得的檢體,驗出來卻是他人的DNA,因此將男客不起訴。
▲傳播妹控男客走後門,驗出的DNA卻是別人的。(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傳播妹去年10月某日晚間到新北市一間飯店房內,陪伴一名顏姓男客,事後傳播妹卻指控顏男不顧她月事來,強行性侵、肛交;顏男到案後喊冤,案發之前已經與傳播妹性交易過4次,當天對方稱月事來,才協議以口交、肛交方式進行,結束後還送對方回家,今年2月他又透過電話「叫小姐」,來的也是該女,兩人互動正常,還有拍照錄音。
傳播妹反駁,事後有向顏男抱怨「屁股受傷」,顏男還要他去買藥,而這些對話紀錄在報警後都已刪除,但這個說法卻遭警方打臉,證實她沒有提供過類似的對話紀錄。檢方調查後,發現傳播妹肛門取出的檢體,檢驗出來並非顏男的DNA,加上她的身上並沒有反抗的傷痕,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顏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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