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房東詹德榮近年向鄭姓房客要求漲租被拒,去年竟氣到縱火燒屋,卻不慎燒死另名無辜的黃姓房客,詹男犯後還變裝躲藏,但仍被檢警循線逮獲,詹男落網後供稱,他的租金與付給台銀的租金不相當,長年虧損,與鄭男經常為此爭吵,才會縱火燒屋;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詹德榮縱火現場。(圖/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67歲的詹男長期向台銀承租歸綏街的一塊地,約20年前搭建鐵皮屋出租,以2000元、3000元分租給鄭男、羅男作為倉庫,5年後又再以4000元租給黃男居住,總共收租9000元。
檢方查出,鄭男的房間面積最大,租金最便宜,因雙方僅口頭約定,詹男想漲租,鄭男不接受,2人爭吵不休;2018年4月2日清晨,詹男先購買汽油擺在樓梯間,2天後一早用汽油點燃雜物堆縱火,未料鄭男根本不在現場,屋內只有正在睡覺的黃男,黃男逃生不及倒在火場,鄰居發現火災後,雖趕緊將他救出,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身亡。
歷審認為,詹男雖在偵審程序中認罪,惟迄今未能積極賠償並彌補多數被害人損失,也未獲得對方原諒,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詹德榮縱火現場。(圖/資料照片)
▲房東詹德榮縱火後,遭收押,目前在押中。(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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