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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密西根州一名男子2011年向當局訴請離婚,離婚程序一拖就是7年,沒想到男子2013年買彩券時,幸運中了8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4.7億元)的大獎,結果法院裁定獎金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結果男子的前妻也因此分到一半的獎金。
▲示意圖/資料照
綜合外媒報導,理查德(Richard Zelasko)和前妻瑪莉(Mary Zelasko)育有3個小孩,2人分居後,理查德向當局申請離婚,結果一直到2018年才終於離婚成功,理查德雖然幸運中了大筆獎金,但由於時間點在法律協議的正式離婚前,因此要分給前妻一半獎金。
雖然理查德事後請律師提出異議,認為幸運中獎的是理查德而非瑪莉,且當時法院已經針對雙方分居、子女撫養、監護權都已完成相關裁定,但法院的仲裁員指出,理查德中獎後沒有支付贍養費,而且過去2人一起生活時,瑪莉的工作收入是理查德的三倍,因此仍決定獎金屬共同財產,必須各分一半。
對此,理查德認為仲裁員的裁定不公要求撤回,否則將會向最高法院進行上訴。(編輯:陳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