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庭、翁震翔/台北報導
以滷鴨舌聞名的「武昌街老天祿」,指控祿大食品打著「上海老天祿」第2代,為廣告宣傳還在火車站、百貨公司等賣起滷味容易使消費者混淆,因此提告侵權,智慧財產法院判「武昌街老天祿」勝訴,仍可上訴。
▲「武昌街老天祿」滷味相當知名。
油油亮亮鴨翅就擺在最前頭,焦糖色鴨舌頭更是店內招牌,一開門,不少遊客慕名而來。
在西門町武昌街的老天祿滷味,這5個字他們其實已經是相當有名並且註冊商標,但現在上海老天祿的第2代卻在百貨公司賣起滷味,雙方商標大戰。
店員:「先生要什麼?」
▲商標大戰,「武昌街老天祿」告贏「上海老天祿」。
距離60公尺外,另一家「上海老天祿」同樣很有名,不過第2代卻在台北火車站、百貨公司等賣起滷味,武昌街老天祿註冊商標賣滷味,而上海老天祿註冊賣糕點,但第2代招牌寫上祿大還標明是上海老天祿第2代賣起滷味,因此挨告,智財法院判定武昌街老天祿勝訴。
老天祿滷味老闆謝宜璋:「本來我們也不想訴訟,反正和氣生財,結果他連鎖店越開越多,雖然以什麼「第二代」、「祿大」啦,還是會混淆啊。」
▲「老天祿」3個字非常具有識別性。
就「老天祿」3個字就非常有識別性,店家就怕消費者搞混影響生意。(整理:實習編輯王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