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八仙塵爆已有4年之久,檢方日前對出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第3度不起訴,讓被害人、死者家屬無法接受,認為檢方還在維護,今(8)日委由法扶律師赴士林地檢署提起再議,要求八仙樂園拿出良心。檢方表示,依法處理。
花蓮「豆腐千金」陳依欣因參加彩色派對遇上塵爆,全身有70%二至三度燙傷,她沒有到場,但陳爸爸北上來聲援,他說,我們不是要錢,而是要企業拿出良心,不能只是賺錢,出了事情,大家一起共同面對。
▲傷者陳依欣的父親。(圖/中央社)
法扶律師周信宏表示,陳柏廷等人以書面同意瑞博公司於「彩色派對」活動宣傳使用「八仙樂園」商標,而商標法規定,商標就是表徵商品與服務的來源,且彩色派對的宣傳廣告、文稿、網頁,使一般消費者認為活動就是八仙樂園舉辦活動,八仙樂園怎能不負過失責任。
由玩色創意、瑞博國際舉辦的「彩色派對」,於2015年間在八仙樂園舉行,同年6月27日晚間發生塵爆事件,造成486人受傷死亡。
刑事部分,主辦人呂忠吉因此遭判5年,併科罰金9萬元定讞,今年1月2日入監服刑,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至於出借八仙樂園當場地的董事長陳柏廷等人,全因瑞博公司負起全責,日前三度獲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及家屬7月1日收到不起訴書,與律師團討論後,趕在最後一天遞狀提出再議。
▲八仙樂園失火。(資料照/臉書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