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讓未成年少女偷嚐禁果還懷孕,下場當然免不了吃上官司!台中一名「大叔」周姓男子和年僅15歲的少女花花(化名)交往同居,這期間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總計大約30次,因未做好避孕措施,導致花花懷孕。花花的母親得知後連忙帶著女兒到醫院做人工流產,而整件事會爆發、上法院,是因為社工發現報警。寶貝女兒還沒登大人就和大叔發生關係,且還差點當媽,花花的母親在一審時表示願意原諒、不追究,甚至還幫周男求情,最後台中地院依法判他10個月,仍可上訴。
▲未成年少女和大叔交往發生關係,大叔被依法判10個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自去(2018)年6月開始和年僅15歲的少女花花(化名)交往,接著二話不說在台中市區租了間房子,展開同居生活。周男明知花花未成年,但仍與她每個月平均發生5次的性關係,前後總計約30次,因沒做好避孕措施,花花最後懷上了小寶寶。但對於小小年紀的女孩就這樣有了小生命,當然相當恐慌,因為若真的生下來,根本是小孩養小孩,所以花花的母親得知後馬上帶著她到醫院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未成年少女懷孕,引起社工的關切,花花對於自己和周男的交往、相處等,她選擇一五一時告訴社工,而社工依法通報給警方和相關單位,同時對花花進行身心健康、人格發展輔導。法官審酌後表示,即便兩人是交往中的情侶,但花花未成年,性自主和判斷能力都還未成熟,基於保護青少年健全成長,所以就算是「你情我願」的,周男仍不得和未成年的花花發生性交行為!
不過法官也說,考量到周男犯後態度良好,有坦承自己的犯行,加上兩人是因男女朋友關係,在有愛慕之意之下發生性交行為,且花花和其母親也表明不會追究周男的責任和求償,甚至花花的媽媽還替周男求情,希望法官可以輕判,所以今日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周男10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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