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狼父阿豪(化名),去年10月間突然色心大起,不但強脫17歲女兒衣服亂摸,還拿繩索大玩性虐待遊戲,甚至用手機拍下整個過程;檢方偵結後依對少女強制性交未遂罪及拍攝少女猥褻行為影片罪起訴阿豪,但新北地院只以後者論罪,並審酌阿豪態度良好予以減刑,最後判他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當晚阿豪先進入女兒房間,並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將其放在椅子上拍攝影片,再以身體壓制對方,強脫女兒衣物後一陣亂摸,還打算拿繩索綑綁對方,儘管女兒極力反抗,並哭著哀求父親放過她,阿豪仍是不願罷手,甚至說出「我想做愛」等語句;女兒為求自保,遂向父親提議改成打手槍,最後因阿豪無法勃起,女兒才得以逃出狼爪;事後阿豪妻子得知此事,憤而向他提出離婚。
阿豪庭訊時辯稱,性侵一事是出於自己意志而中止,但法官並未採信;不過,法官也認為,雖然阿豪涉犯強制性交未遂及以拍攝少女猥褻行為影片等罪,但他是在同一時間地點拍攝猥褻女兒並拍攝影片,應屬一個行為,因此以較重的後者論罪;法官審酌阿豪坦承犯行,每月匯款9千元給女兒使用,離婚後亦按時給付生活費,亦刪除猥褻影片並未外流,認定他並非完全罔顧人倫、惡性極其重大之徒,遂依拍攝少女猥褻行為影片罪判他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強脫女兒衣服亂摸,還綁住對方大玩性虐遊戲。(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