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會代表簡建成被控行賄蔡姓樁腳新台幣5萬元,一審台北地院審酌簡建成自白犯罪,日前依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同案被告蔡姓樁腳則被判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須完成二場法治教育,100小時義務勞務。
▲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會代表簡建成。(圖/資料照)
檢方起訴指出,簡建成是新北市烏來區民代表會第二屆、第二選區(烏來里、孝義里)區民代表候選人時,他在去年11月24日投票前一晚,親自交付蔡姓樁腳5萬元,其中1萬元直接向蔡員行賄,並與蔡員約定餘款以每票5000元由蔡員轉交給家人。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期間,簡建成表示,他自幼循規蹈矩,連選連任多次烏來區民代表,去年因涉阻擋員警調查其子是否酒駕,被判緩刑3年確定;現在他年事已高,又患有高血壓等病,請求輕判。
台北地院審酌簡建成及蔡姓樁腳在警訊、檢方偵訊時均自白犯罪,蔡姓樁腳繳回全數現金扣案等情形,日前依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對簡、蔡判刑。全案可上訴。
此外,檢方依選罷法規定對簡建成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台北地院民事庭今年5月判簡建成當選無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