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中部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女友小佳(化名)交往後經常發生口角爭執,前年2人因細故再度爆發衝突,阿德憤而強行將小佳壓制在床,小佳極力反抗,阿德不僅對其掌摑,竟還拿起小盆裁抵在小佳額頭處,恫嚇「我砸下去好不好?」,小佳因此慘遭3度性侵得逞,因室友聽聞小佳哭泣聲,於是趕緊通知友人並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因此將阿德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三審。
▲情侶吵架,男友竟對女友掌摑,還拿盆裁抵在女友額頭恫嚇要砸下去,進而3度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女友小佳於前年10月間開始交往,但2人交往後卻經常因細故發生爭執,前年底2人再度爆發口角衝突,阿德憤而將小佳壓制在床上,還想強行將其衣物脫掉,小佳見狀不斷反抗,遭阿德怒甩巴掌,甚至還隨手拿起房間內的小盆裁,放在小佳的額頭處,恐嚇「我砸下去好不好?」,小佳驚恐痛哭,隨後被阿德從床上拖至地板3度性侵得逞。
過程中因小佳室友聽到小佳在房內的哭泣,經敲房門都沒有人應門,驚覺不對勁,便傳LINE訊息通知共同的友人,待阿德犯行結束離開後,室友就趕緊追問小佳狀況,並由友人協助向警方報案。
阿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與小佳是男女朋友關係;但經法官審酌,根據小佳驗傷採證結果顯示,小佳的臉頰、背部、手臂及下體均有紅腫傷痕,可見阿德確實有違反其意願,以強迫方式性侵對方得逞;因此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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