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18歲的吳姓高中生,先前透過臉書結識同校的國中部學妹小敏(化名),兩人進一步展開交往;去年11月間,吳男將小敏帶回家中嘿咻5次;今年2月間,小敏母親發現女兒交男友,經逼問後始知2人已發生性行為,憤而帶女兒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基隆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
檢警調查,吳姓高二生利用臉書認識就讀國二的小敏,兩人見面後互有好感,經常相約一起讀書;去年11月間,吳男見母親外出上班,遂約小敏到家中溫習功課,他卻按耐不住亢奮情緒,竟在學妹同意下偷嚐禁果;自此之後,兩人便趁著吳母外出工作時相約嘿咻,總計發生5次性行為。
今年2月間,小敏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手機內竟有男生訊息,追問後才知道女兒交了男友,而且早已發生性行為,憤而帶女兒先到醫院驗傷,再前往警局提出告訴。
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表示他已與學妹發生5次性行為,但每次均有經過她同意;小敏應訊時亦證稱,兩人確實是合意性交;法官認為,小敏未滿14歲,吳男卻與她發生5次性行為,遂依5個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處1年6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吳男帶國中學妹回家嘿咻5次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