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柏青/新新聞
七月中旬,金管會宣布持股大同的違規中資已出清手上的一八%持股,市場預估入袋近百億元。不過,大同近日採取民事手段假扣押這些款項卻碰壁。據悉,解套的鑰匙落在偵查刑事犯罪的檢方身上,如果司法機關放任這些可能涉及犯罪的中資落跑,我國不管再怎麼努力推動反洗錢,都將留下重大的汙點。
▲大同採取民事手段假扣押任國龍在外資保管銀行帳戶內的款項,卻踢到鐵板。(圖/郭晉瑋攝影)
中資繞道香港,金管會開罰沒在怕
中國籍商人、上海龍峰企業集團主席任國龍在大同案涉入多深,或許可以從金管會連續三次的裁罰資料裡一窺端倪。二○一七年五月五月,金管會與香港證監單位合作,首度逮到中國上海龍峰集團,當時查出任國龍透過子公司龍峰香港,化身港資規避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投審會的審查,肆無忌憚地透過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狂買大同股票,光是從一六年十月到一七年三月就敲進九萬五千張股票,持股超過四%。金管會對該公司祭出裁罰及勒令出場等處分,卻恫嚇不了違規中資。
同年十二月五日,金管會逮到龍峰悄悄將資金換手到其他外資帳戶,這次任國龍改用女兒任梓菱當人頭,搭港資順風車,繼續入手大同。而這次任國龍更大手筆,光是從一七年一月到二月,兩個月內就在市場上搜括超過二十萬張的股票,持股一舉接近八.八%。金管會二度開罰龍峰香港,也把處分矛頭對準任國龍,但中資表面上按金管會規定出清股票,檯面下卻愈買愈誇張。
而任國龍不只是沒按照規定申報中資,他還涉嫌與台商鄭文逸共謀炒作大同股票,早就被台灣的證監單位及司法單位給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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