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去年5月間,新竹一名21歲的女子小芬(化名),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陳姓男網友,之後小芬指控陳男初次見面時,明知她罹患憂鬱症,卻仍騎機車將她載往摩鐵,趁她無法抵抗時、強壓她雙手、襲胸並性侵得逞,事後小芬不甘遭辱,於是報警提告。陳男到案後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表示有經過小芬同意,且事後他認為小芬「太主動、經驗老道」讓他觀感不佳,所以事後即封鎖不聯絡,而經檢警調查發現,當天到摩鐵開房間的錢,是由小芬支付的,且女方當時意識清醒,認定罪證不足、無法認定有性侵,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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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網友封鎖怒告性侵,檢方不起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小芬控訴跟陳男認識之後,幾天後相約外出見面,但陳男卻將她載往摩鐵,明知她罹患憂鬱症,無法抵抗時強壓她雙手、襲胸性侵得逞,她返家後不甘受辱才報警提告。不過陳男到案後,坦承2人當天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是經過小芬同意後才發生,且摩鐵的開房費也是小芬支付的,陳男表示,小芬在嘿咻時積極主動,全程意識均清楚,事後2人還躺在床上聊天,不理解為何會被女方控告性侵。
陳男又表示,小芬確實有提及她罹患憂鬱症一事,還說她有跟其他網友約砲過,他之後想起小芬的主動豪放,覺得觀感不佳,於是就封鎖女方的LINE,沒想到之後就被告性侵。據檢警調查,當時陳男約小芬見面時,已明確表示要去摩鐵開房間,而女方也同意,加上開房費也是由小芬支付,且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事後2人一同走出摩鐵,小芬也無任何異狀。事後女方到醫院驗傷提告,但卻查無其他外傷,與小芬供稱的被強壓雙手、襲胸等說詞不符,加上小芬於案發期間意識清楚,並無飲酒泥醉或服藥昏睡等情形,認為無法證明有性侵一事,因此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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