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北漂廖姓男子,心急返鄉工作的他得知某人造樹脂大廠開缺,廖男有意面試助理工程師一職,沒想到消息被該公司陳姓技術員掌握,陳男主動約廖男見面,表示自己是該公司員工,且有管道保證錄取,但需要繳交20萬元保證金,廖姓求職者不疑有他,陸續匯款共40萬元,但面試後卻慘遭「不錄取」,廖男才驚覺受騙報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2罪,判處陳姓技術員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陳男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從2016年初起任職於該人造樹脂大廠,隔年6月間透過網路論壇,得知廖男有意面試公司助理工程師一職,自知沒有權限、也沒有管道決定工作錄取與否,仍主動攀談、釋出自己是該公司現職員工一訊息,並約對方出來碰面。
雙方略談面試工作內容後,陳男得知對方心急返回南部工作,便謊稱握有人事管道,只要繳交20萬元保證金就「保證錄取」,廖男不覺有異,當天就匯款20萬元給陳男。
沒想到陳男食髓知味,數日後再打電話給廖男,稱有另名朋友也打算循相同管道應徵,但缺錢繳付保證金,希望能借錢應急,廖男礙於急迫、擔心再起變卦,想說暫時幫助應該沒關係,於是再匯款20萬元給陳男。
結果廖男匯款後不久便赴面試,卻慘遭「未錄取」,廖男才察覺可能受騙,憤而報警。法官庭訊時,陳男辯稱是「是借款,不是詐騙」。法官認為,陳男自知沒能力確保廖男一定能通過面試,卻仍利用對方心急任職的心理,藉出示工作證件等動作,博得對方信任後詐財,詐欺取財犯行明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