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崴/綜合報導
昨(7)日晚間香港尖沙嘴的新一波抗議行動,近千名左右的示威者用雷射筆照亮天文館,為了抗議6日警方以「持有攻擊性武器」為由,逮捕一名只是拿著雷射筆的大學學生會會長,不僅走上街頭,甚至高唱饒舌老歌。
譴責警方無理濫捕,香港尖沙嘴太空館外7日晚上臨時聚集千名市民,人手一支雷射筆照得館區外牆星光熠熠,而之所以群起激憤,是因為6日的這起案件。
▲群眾手持雷射筆照亮太空館外牆,聲援被逮學生。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我想問為什麼你們要按著我,然後又掐著我的脖子?」警方:「因為剛才我攔查你時你逃走,這個是什麼?」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電筒。」警方:「什麼電筒?」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激光電筒。」警方:「我現在懷疑這些是攻擊性武器。」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什麼攻擊性武器?」警方:「沒有關係,你去跟法官講,我現在拘捕你,因為藏有攻擊性武器。」
天文觀星用的雷射手電筒被警方認定是攻擊性武器,讓學生會長方仲賢當場被逮,甚至一度身體不適,坐地嘔吐,被送往明愛醫院救治之後暫且不知去向。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日前遭到逮捕。(圖/翻攝自香港電台)
市民唱起饒舌老歌《激光中》諷刺港警,並且號召大家一起來觀星,但官方自有解釋。
港警調查課高級警司李桂華:「其實在這幾個月的示威活動當中,我們的同事被這些物品弄傷,甚至我們的攝影機被強光照射後都損壞了。」
在記者會上直接把示威者的雷射筆升級成「激光槍」,甚至拿出紙張示範,這激光槍不僅有灼傷能力,照射眼睛還有可能永久失明,最後甚至開始翻舊帳,直指從6月21日開始,多次行動都可以看到示威者拿雷射筆傷害警方。
▲港警堅稱學生手上的雷射筆是「激光槍」。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倘若逮捕過程一切合理,或許就不會有千人集聚讓港警臭名萬里。(整理:實習編輯江韋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