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為取信還在考聯考的少女,保證少女來家中居住時,自己48小時內「不亂來、不逾矩」,但經過了43個小時,男子再也忍不住,詢問少女是否能嘿咻,儘管少女明確拒絕,他卻獸性大發性侵少女得逞,少女事後不甘受辱,在友人的陪同下驗傷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無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權下手性侵,並且罪證確鑿,依法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徒刑。
▲少女對於蔡男的承諾信以為真,不料卻遭蔡男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家住台中的蔡姓男子(20歲),在網路上結識一名正值大學聯考的少女「小雲」(18歲),去年3月,小雲因為課業壓力大不想回家,蔡男表示願意收留他,更保證會尊重女性、48小時不亂來,小雲信以為真入住蔡男家中,但到了第3天的下午、也就是兩人約定後的第43小時,蔡男還是忍不住,詢問小雲是否願意與他發生性關係。
事發當時,小雲嚴詞拒絕,但蔡男卻獸性大發,將小雲壓在身下、並強行脫下衣褲性侵得逞。事後小雲不甘受辱,向好友哭訴自己遭到性侵,並在好友的陪同下驗傷並報警;調查時,蔡男堅決否認犯案,辯稱第一天晚上就有在小雲的同意下發生性關係,並指小雲因為情緒不滿才會指控他性侵;但法官審理後發現,小雲的確與蔡男相處了43個小時,但蔡男卻無視約定,強行性侵對方,因此依法判他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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