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伊萱/台北報導
來台發展16年的知名日籍男諧星在去(2018) 年8月,痛失愛女,當時才3個月大的女兒被送往醫院急救,在幾天後仍宣告不治。而醫師在搶救時發現,女嬰臉部瘀傷、顱骨骨折、腦部水腫,懷疑該男諧星有虐嬰的重嫌,事後他也被依法送辦,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查出當時是男諧星是新手爸爸一手拿著奶瓶,一手抱著女嬰餵奶,才不慎失手摔落女兒,釀成了這起憾事,今(12日)早依過失致死罪,給予緩起訴處分。
▲男諧星不慎失手摔死女兒,遭緩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據悉,該名男諧星向檢警供稱,事發當時,自己正在給女兒餵奶,一手抱著女兒,一手準備泡奶,並替女兒擦嘴,不過因為女兒身體太軟,數度往後仰,他心急之下,把女兒往前,導致女兒撞倒自己左側鎖骨出血。除此之外,他還說,這也不是女兒第一次受傷了,在2個月大時,他抱著女兒,邊看報紙,女兒就曾失去重心,摔落在地板上。對此,《三立新聞網》致電該男諧星,他則表示因為事情已經過很久,所以細節的部分不太記得了。
▼▲男諧星回應表示細節的部分不太記得了。(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而檢察官在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該男諧星的說法可信,判定他是新手爸爸,照顧時不小心導致女兒受傷,並非蓄意虐待,不過還是涉犯過失致死罪,考量事後坦承犯行,初為人父的他,也失去摯愛的女兒,在繳交5萬給國庫後,給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