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女童控訴父親每周1到2次,長達4個月時間,涉嫌趁深夜壓在她身上,且深入衣領內撫摸她的胸部,她不斷喊著「爸爸不要再摸了」,也曾告訴母親,學校也察覺女童有異,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將該名父親起訴。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女童的說法有諸多瑕疵,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因此日前判決父親無罪。
▲女童控訴遭父親猥褻襲胸長達4個月,法院認為女童說法有瑕疵,且無其他客觀事證,判決女童父親無罪。(圖/資料畫面)
根據女童的控訴,父親自2017年2月起,長達4個月的時間,每周1到2次,會趁深夜其他家人都就寢後,從床上翻下來,壓在她的身上,並將2手伸入她的衣服裡,撫摸她的胸部。此事女童曾告訴她的母親,學校老師也發現她有異狀,因此通報校方。
案件偵辦期間,女童父親否認犯行,但還是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女童曾因與母親吵架而報警,若真有被襲胸,怎可能隱忍,而女童也曾因眼睛問題,一會說是同學弄傷,之後又說是被課本弄到,加上醫院方面心理鑑定顯示,女童有說謊、攻擊他人等行為,思考問題常與性有關。
至於案發時的狀況,除非衣領相當寬鬆,否則父親應無法同時將雙手伸入,法院認為女童的指控有瑕疵,也無其他客觀證據佐證,因此判決該名父親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