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隋姓男子為滿足性慾,竟在來台探親的已婚香港男友人泡麵、男網友啤酒內摻入強力安眠藥FM2,趁2人熟睡時猥褻、性侵得逞,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隋男10年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隋姓男子因失眠問題,經醫師處方取得俗稱FM2的強力安眠藥美得眠錠,同時被政府公告列為第三級毒品,但他竟然用來為非作歹。前年2月11日,香港舊友阿翰(化名)夫妻來台探親,隋男出借閣樓給阿翰借宿,竟藉烹煮泡麵時悄悄摻入FM2,讓阿翰吃下陷入熟睡。
▲(示意圖/記者於慶璇攝)
隔日凌晨5 、6時許,隋男以棉被包覆掩蓋自己身體趴在阿翰胯下處,以手撫摸並握住阿翰下體上下摩擦,疑因用力過猛,導致阿翰痛醒,發現自己遭猥褻後,嚇得立即逃離隋男住處,並傳訊給妻子「help」求救,在妻子陪同下報案。
無獨有偶,同年7月22日晚間,隋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一名男網友,當日相約至隋男住處「抱睡」,藉提供果乾及酒類等機會,將藥物摻入其中,見藥物發作後,以違反男網友意願,親吻其嘴巴、下體,並用手指強行插入男網友後庭,藉機性侵得逞,導致對方肛門外部破皮。
直到隔日清晨6時許,男網友因藥物消退漸漸清醒,發覺隋男正在用下體磨蹭自己臀部,而肛門疼痛難忍,床單又留有血漬,懷疑遭下藥性侵,憤而離開報警;事後又傳訊給隋男,質問「你昨天晚上都沒發現我屁股流血嗎?」、「我說了之後那你怎麼沒有再幫我擦,搞的床單都血」、「那你自己有戴套喔?」
法官認定,隋男所犯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涉嫌以藥劑涉犯強制猥褻、強制行侵得逞,犯後否認犯行,無悔過之心,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隋男10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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