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大巨蛋爭議,遠雄集團今(27)日在各大報買下半版廣告刊登「大巨蛋事實報告之四」,說當初是因建築師劉培森邀請才參與興建大巨蛋,並強調遠雄無違法、違約,還暗指劉培森獅子大開口導致最後拆夥。對此,劉培森嚴正否認指控,更說遠雄誇大成本,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
遠雄刊登半版廣告
據《自由時報》報導,劉培森說,自己是憑著良心在設計巨蛋。當初提案獲得的商業空間,他評估後是可以賺錢的,但遠雄想獲得更多的商業利益,因此10年前他才會與協力廠商共同退出。
劉培森聲明:「大巨蛋屬全體市民,不希望有任何投資成員持股過半,趙藤雄先生一開始的持股佔20%,後經趙先生懇託增加持股,最後答應遠雄佔30%,其他投資企業佔70%。投標前夕,由於其他投資企業因故退出,權由趙藤雄先生充任申請人代表,協議得標後雙方再共同邀集其他投資人參與。」
(資料畫面)
但「大巨蛋得標後,我們要求趙先生依照標前協議找尋其他有意願的企業加入聯盟,…成立一個專業的團隊,共同打造成功的巨蛋。但趙先生得標後仗其申請人代表的身分,態度丕變,不願就上述事項進行協商(有律師函為證)。」
劉培森指出,大巨蛋土地是北市府提供,因此最大的成本只有建築成本,估計花費86億元的工程費用就可以獲得高達6.1萬坪的商業面積,當時推算價值近500億元,營運後每年至少能有4億元的收入,已經足以獲利。而遠雄說開發工程成本增加88億元,劉培森認為太誇張,就算物價和原物料上漲,成本也不至於暴增一倍。他也反駁遠雄說他獅子大開口要求大筆金額和獨家營運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