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今年3月開車行經潭子區豐興路,因飆速111公里被開罰8000元,並吊扣牌照3個月。林女向法官求情,供稱當天醫生宣佈放棄外婆生命,她怕見不到外婆最後一面,才會超速駕駛,懇求法官通融,表示願意繳納罰單,但請不要吊扣牌照,否認家裡負擔開銷就麻煩了。法官雖同情其遭遇,但卻認為不符緊急避難情況,因此駁回聲請。
▲只為見阿嬤最後一面,女飆速挨罰扣照。(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1日下午4時許,林女開車行經限速50公里的潭子區豐興路時,因飆速111公里遭測速照相,被開罰8000元,又因「駕駛人行駛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吊扣車主牌照3個月。
林女向法官求情,表示外婆人在豐原醫院狀況危急,醫師建議家屬放棄治療,擔憂見不到外婆最後一面,想聽外婆交代遺言,才會飆速駕駛,坦承違反交通規則,願意繳納罰金,但因工作緣故需要交通工具,若將牌照吊扣,那麼家裡負擔開銷就麻煩了,懇求法官通融。
法官認為,情況雖值得同情,但林女為趕赴醫院違規超速,並非因車上有病患急於送醫,難認有何緊急危難狀態,然而「吊扣牌照3個月」乃立法範疇,公路主管機關無變更權限,法院也無任何裁量餘地,礙難允許,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