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OL今年初搭乘公車時,感覺臀部遭到後方乘客緊貼,原以為是人潮太擠所導致,沒想到該名男子卻變本加厲,進一步往大腿處緊貼,當她驚覺不對勁企圖脫逃時,男子卻急忙逃下車,氣得OL立刻報警。針對此案,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夏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女乘客搭公車遭惡狼猥褻。(示意圖/翻攝自臉書)
台北市一名夏姓男子今年1月間搭乘公車時,看見一名身穿短裙的OL身材姣好,便起了色心,直接走到該名女子的後方用下體緊貼對方的臀部,過程中還隨著車輛擺動。之後,夏男見該名女子沒有反應,竟變本加厲掏出生殖器磨蹭OL臀部、大腿。
受害OL因感到身體溫熱察覺有異,沒想到夏男見狀後便立刻逃下車溜走,而女子這時才發現外套竟流下不明液體,懷疑是夏男的體液,下車後立刻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不明物體確實是夏男磨蹭被害女子後射出的體液,便循線逮捕該名惡狼。
被害OL因想給對方教訓拒絕和解。北院指出,夏男與女子素不相識,卻隔著褲子用生殖器碰觸她的臀部及大腿,足認主觀上有為性騷擾意圖;考量夏男坦承犯行,綜合評決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夏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張家寧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