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23日才針對中信金掏空弊案,判決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無罪,台北地檢署26日再以澄清湖購地案、鳳山信用合作社等投資案,將辜仲諒、中信銀專委張明田、中信銀投顧前董事李聲凱、中信金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依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起訴。
▲辜仲諒被控侵占中信金資產案才剛獲判無罪,又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涉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圖/資料畫面)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4大弊案期間,發現辜仲諒當時疑為與扁家建立良好關係,涉嫌接受指示,向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以高價買下高雄澄清湖大樓,高達1億元價差,疑用於行賄陳水扁、吳淑珍,這部分,扁、珍2人獲不起訴處分。
2016年中信金弊案爆發,特偵組將辜仲諒等人起訴,當時李聲凱因返國未歸遭到通緝,2017年中秋節前夕,李聲凱持紐西蘭護照返國,在桃園機場被逮,為期在「紅火案」期間被查出的澄清湖大樓購地弊案、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業、華王電機、奕行、奕銘投資公司等不良債權案,再掀波瀾。
特偵組解散後,案件轉由台北地檢署續辦。檢方查出辜仲諒等人涉嫌於2005年前間,利用旗下海外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為由,將中信資產層層轉匯、侵占。包括澄清湖大樓購地案,檢方認為辜仲諒等人不法獲利約1億多元,且交易時間點與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接近,認為內情不單純,將辜仲諒、李聲凱、妹婿陳俊哲依特別背信、財報不實、違反關係人交易等罪起訴,目前陳俊哲滯留國外遭通緝中。
鳳山信用合作社部分,張明田、李聲凱、陳俊哲、林祥曦4人,涉嫌侵占中信資產,不法獲利高達3億多元,被依背信、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
萬有紙業部分,檢方查出張明田、林祥曦、李聲凱3人涉侵占資產,不法獲利420餘萬元;華王電機部分,不法獲利1.5餘億元,以及奕行、奕銘投資公司部分,不法獲利1.1餘億元,將3人皆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