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撤銷經濟部先前准予亞泥已展延的礦權,經濟部說,經多方評估後,經濟部基於尊重原住民權益、社會和諧,對於亞泥展延20年的礦權一案決定不上訴。
亞泥公司在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原在民國106年11月22日到期,亞泥於105年向經濟部申請展延後,經濟部於106年3月核發20年礦權展延,礦業權有效期限至126年11月22日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撤銷經濟部先前准予亞泥已展延的礦權,經濟部決定不上訴。(圖/中央社)
環團及當地居民就此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隨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訴願決定及亞泥已展延的礦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判決,撤銷經濟部先前准予亞泥展延20年的礦權,全案可上訴。
經濟部官員說,由於亞泥案造成社會紛擾,經濟部針對法治、產業發展、社會環境及原住民權益等面向分析,加上起訴書中指出,該案基於「原住民族基本法」有部分瑕疵。經濟部向行政院報告後,決定不上訴。
官員表示,亞泥也針對此案上訴,亞泥案已進入下一階段司法程序,未來將再依照法院最終判決,決定是否要求亞泥重辦展延程序,經濟部尊重最終結果。
官員說,經濟部決定不上訴後,有再與亞泥及當地族人進行溝通,均了解經濟部立場。
此外,官員也說,經濟部礦務局將礦業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已送入立法院審查。由於部分議題尚未取得共識,待進行黨團協商。經濟部會備齊資料,也尊重立法院排審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