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范姓男子,因不滿女友小芬(化名)提出分手,竟拿出2人交往期間拍攝的裸照,逼小芬要跟他發生關係,小芬擔心裸照外流,只好勉強同意,雙方約在汽車旅館發生一次性關係,不料范男竟拿出摻有FM2的蜂蜜水,等小芬喝下昏迷後,又對她硬上性侵2次得逞,過程中還將性愛畫面拍攝下來。當天晚間小芬甦醒後,范男又傳「改天親自看剛剛你最後一次」等簡訊威脅,小芬因此在家人陪同下報警,事後在尿液中檢驗出FM2成分,才驚覺遭范男下藥性侵。法院審理時,范男辯稱因為在意女友,才會希望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偷拍是擔心被仙人跳,但說法不被法官採信,因此依強制性交等3罪判他9年2個月。
▲女子被下藥性侵怒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聯合》報導,范男於2016年7月間,以裸照威脅小芬要求「分手炮」,小芬因擔心裸照外流只好同意,在汽車旅館被范男硬上得逞,之後范男有拿出摻有FM2的蜂蜜水給女方喝下,趁她昏迷期間又性侵2次,過程中還將性愛畫面錄下。事後范男又傳簡訊給小芬,稱「改天親自看剛剛你最後一次」、「只有你自己來找我,才有獎賞可以看」等語,讓小芬忍無可忍,於是在家人陪同下報案,還驗出尿液中有FM2成分,驚覺遭范男下藥迷姦,於是一狀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范男辯稱因女友提分手,他很在意才會要求她「分手炮」,認為並非威脅女方,而是要留下「美好回憶」,想趁機挽回2人感情,對於下藥一事,范男則辯稱是警察要他說「有加催情藥」,但經過勘驗錄影畫面,顯示范男根本在胡扯。小芬則表示,因范男持有她的裸照,還威脅說要發生性行為才同意刪掉,之後她喝下范男提供的飲料就昏睡,醒來後發現內衣不在身上,且已經深夜11點多。檢警查扣范男的微型攝影機,畫面中清楚拍到小芬被迷昏後性侵,但范男辯稱是因為擔心被仙人跳才錄影自保。
法官審酌,范男以私密照脅迫對方違反意願性交,還摻入屬於第三級毒品的FM2迷昏女方,並性侵2次得逞,期間還竊錄偷拍,認為他犯罪動機惡劣,嚴重戕害女子身心,且犯後否認態度不佳,審結依1個強制性交判3年6個月、2個以藥劑強制性交各判7年10個月、7年8個月,3罪合併執行9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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