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醫師下半身赤裸和未著內褲的女病患在休息室內「動來動去」,並發出摩擦聲響,醫師娘發現後立即求償提告。屏東地院法官根據提供的證據,認為未見性器交媾,不構成通姦行為,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屏東一位醫師娘於106年11月十,發現丈夫與陳姓女病患於醫生休息室內共處一室;醫師娘聽聞2樓有聲響因而上樓查看,於樓梯間待了了將近10分鐘並聽到衣物摩擦之聲響,打開門後驚見自己的醫生老公「下半身失蹤」並正面朝著穿著長裙的女病患背部動來動去,「就像在進行背後式的性行為」。兩人發現醫師娘出現後立刻彈開,隨即分開各自找內褲。
▲醫師和小三在診所休息室偷情。(示意圖/翻攝Pixabay)
把醫師休息室當作偷情場所,讓醫師娘不能接受,憤而提告陳女及丈夫通姦。兩人在庭上接供稱,由於醫師上完廁所後前往休息室準備陳女診治痔瘡,陳女才會躺在診察室床上並拉下內褲,醫師則是因為如廁後褲子還沒穿好。
屏東地院法官檢驗送驗的毛髮皆未驗出醫生及陳女的DNA及體液,而醫師娘提供的錄影證據並不足以證明兩人有交構行為,不構成刑法通姦要件,2人皆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