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租屋處拿筆記!男大生約學長作伙 設局性侵17歲高中女

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南部一所國立大學孫姓男大生,2016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17歲高三女學生美美(化名),得知對方正在為考大學準備,宣稱要介紹一名楊姓學長給她認識,雙主修醫學系及牙醫系,以借筆記為由將她約至租屋處,不料卻遭2人性侵。台南高分院分別將孫男、楊男判處5年2個月、7年2個月,目前已上訴到最高法院。

判決出指出,孫男2016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美美,明知對方已有男友,得知對方正在準備大學入學考試後,認為有機可趁,找來同校楊姓學長商議,設局將人約至租屋處性侵。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同年12月7日,孫男邀約美美至大學圖書館讀書,吹牛稱自已認識一位學,有著醫學系及牙醫系雙主修,能夠出借筆記給她,讓美美信以為真,隔日相約至楊男租屋處拿筆記;期間孫男不斷傳訊給楊男「你明天要讓他知道你的厲害」、「她說你長得不錯,爽嗎」、「我說你還有雙主修,牛會不會吹太大,她說她超崇拜你」等。

隔日,3人在超商碰面後,一同步行至楊男租屋處,楊男佯裝進房間拿筆記,獨留孫、美美共處一室,孫男一把將美美推倒,強行掀開美美上衣,企圖伸手撫摸腰部及胸部,美美嚇得掙脫,楊男見狀後立即拉開孫男,假藉安撫之意,又將美美壓制在床,強行脫去衣褲,但卻因無法勃起,最後改用手指性侵得逞。

事後美美將此事告知老師,經驗傷發現內褲上殘留2人唾液斑跡,孫、楊到案後卻辯稱,那是講話不小心噴到口水,但檢方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起訴2人。二審法官審酌,孫男因坦白犯行,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判處5年2個月;楊男則否認部分犯行,又未與家屬和解,遭判7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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