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吳姓男子,先前在公園撿到iPhone 8 Plus手機,進一步查看後赫然發現,手機主人竟是1名藍姓正妹,他便將手機直接帶回家,然後傳送手機內的照片到對方臉書,並留下「想認識」等字句,藍女嚇得趕緊報案;士林地檢署日前依侵占罪起訴吳男。
檢警調查,去年10月24日深夜時分,吳男行經捷運淡水站附近公園時,瞥見地上有1支iPhone 8 Plus手機,隨即將手機拾起並查看臉書及照片,赫然發現手機主人是面容姣好、氣質出眾的藍姓正妹,遂利用自己的臉書帳號,傳送手機內的照片給藍女,並留下「求認識」三個字;藍女接到吳男訊息後,這才發現手機被對方拿走,隨即將對話紀錄截圖後報案。
吳男到案時供稱,他的確有傳送照片並與藍女聊天,但他並未侵占手機,而是將手機交給公車司機,並請司機拿至派出所報案;檢警追查後發現,派出所的拾得物登記簿並無紀錄;公車總站則回覆,吳男並未把手機交給司機,亦未曾前往派出所報案持有遺失物;吳男行為已明顯觸法,遂依侵占罪將他起訴。
▲吳男在公園拾獲iPhone手機,進而發現手機主人是正妹。(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