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國中少女小蕾(化名),前年夏天因天氣炎熱,遂進入母親房間吹冷氣睡覺;孰料,當天深夜時分,母親的陳姓男友竟對她上下其手,兩週後還以手指性侵小蕾得逞,事後更與對方發生11次性行為;新北地院依乘機猥褻、強制性交及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等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小蕾住處只有母親房間裝設冷氣,當她進入該房間睡覺時,陳男都是睡在母女中間,因此有機可乘;直到去年初小蕾與母親吵架,過程中氣憤回嘴:「妳知道我被欺負嗎?」,全案才得以曝光;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小蕾看完A片後勾引他,性行為也是經過對方同意。
新北地院認為,陳男罪證明確、惡行非輕,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小蕾及其母親達成和解,遂依犯乘機猥褻、加重強制性交和對未成年少女性交等13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性侵女友同居女兒遭判4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