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參加喜宴是見到多年老友的機會之一,不少人都會選擇在喜酒結束後「再喝一攤」,一群人相約續攤、交換近況好不開心。但高雄一名黃姓人夫卻在喜酒後趁機硬上女性老友,還不管對方酒醉吐得滿床都是、忍著臭氣性侵得逞。
▲女子酒醉遭老友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兩年前。2017年12月17日,家住高雄、已婚的黃男和老友「青青」(化名)在喜宴上相見,決定在喜宴結束後到酒吧續攤好好聊一聊,一家喝不夠接著又轉戰另一家繼續喝。幾杯黃湯下肚,連喝兩攤的青青醉得不省人事,隔日凌晨3時許由黃男開車送回家。原本將人安全送到家就沒事了,但黃男對青青早就有好感,竟趁著對方酒醉圖謀不軌。
黃男拋開已婚人夫的身分,利用青青爛醉趁機性侵對方得逞,並在5時許離開。而青青一直到隔日請來發現自己下身赤裸,驚覺自己遭到性侵才報警提告。黃男在庭上辯稱有經過對方同意,並描述當時自己關燈後就聞到嘔吐味,因為青青實在喝太多,在上床前就已經吐過一次,「我怕聞到嘔吐味道,就往下躺,並拿棉被蓋住我的頭,過沒多久...我問她可不可以做,她說好,我就直接脫掉自己的褲子跟她發生性行為」。
更誇張的是,事後黃男還沒覺得自己錯了,竟傳訊給青青表示自己用棉被蓋住頭跟身體等她吐完,還說:「你就放了一個屁,我就馬上把棉被掀開,一掀開又聞到嘔吐物的味道,我只好抖一下棉被繼續蓋頭...只是一做完,你又立刻起身,吐了第二次,我就受不了嘔吐物的味道,立刻回家」。青青則提出黃男事後的道歉訊息,其中寫明「妳說的對...從頭到尾你也沒有答應...」佐證,強調自己不可能答應與對方發生關係。最終,黃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林昀萱報導)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