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共有8組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分別為黃多玉、張幼薇;藍信祺、胡宗偉;曾坤炳、黃源誠;黃榮章、柯振榮;楊世光、陳麗玲;呂秀蓮、彭百顯;王堯立、江丁威;梅峯、張建富。
被連署人必須在45日內、11月2日以前,籌獲28萬384份有效連署並送交中選會,如連署未達14萬192人,1百萬元保證金將被沒收。如連署達法定門檻,中選會將在頒發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後,11月18日至22日正式受理候選人登記。
▲中選會18日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共有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等8組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圖/中央社)
中選會自9月13日起開放第15屆正、副總統選舉申請被連署人受理作業,並在今日傍晚5點30分截止,根據中選會統計,總計有50人前來領表,八組完成申請登記。中選會在今天上午正式公告這八組名單。
中選會指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從9月19日起至11月2日止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連署書件經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受理後,被連署人不得補件,也不得撤回;連署人不得撤回連署。該會將於11月13日前公告連署結果。
▲中選會指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從9月19日起至11月2日止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資料照/中央社)
中選會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規定,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應依該會規定之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徵求連署。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20歲者,得為連署人。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同一連署人,以連署一組被連署人為限,同時為二組以上之連署時,其連署均無效。
中選會並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4項規定,連署人數達最近1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即28萬384人),該會將為完成連署之公告,並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ㄧ者,保證金不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