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和女性好友小倩(化名)相約看夜景,興致正濃,回到劉男的住處「滾床單」。但就在小倩先行服務時,劉男開心地拿起手機喀擦,拍下難得的紀念,卻引來小倩大怒,抓起衣服穿上離開。事後劉男被告妨害秘密並被起訴,這才知道闖了禍,連忙向小倩道歉並答應賠償。因小倩願意撤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公訴不受理。
▲劉姓男子享受與女密友的歡愉實,想記錄下美好一刻,拿手機拍照,卻挨告妨害秘密。(圖/翻攝自Pixabay)
劉姓男子與小倩熟識多年,經常出遊,感情相當好。2018年7月間,2人相約到新北市碧潭看夜景,燈光美氣氛佳,讓2人情感爆發,轉往劉男的住處「滾床單」。
過程中,小倩為劉男先行服務,劉男十分享受之際,突然想要拍照記錄下這美好的一刻,因此拿起一旁的手機,拍下小倩。沒想到,此舉讓小倩大為光火,服務中斷,大聲質疑「你在幹什麼?」並搶下劉男的手機,發現自己的表情被拍入鏡頭,氣得抓起衣服穿上,轉頭就走,留下一臉錯愕的劉男。
更讓劉男料想不到的,是小倩對劉男提告妨害名譽。劉男否認犯行,也不願與小倩和解,因此遭檢察官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這下事情鬧大,劉男趕緊向小倩道歉,並約定一筆和解金,小芬見劉男誠意十足,和解金額也合理,才願意撤回告訴。法院因此裁定公訴不受理。